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六法使用訣竅

法律規範的事項,與生活息息相關,
社工提供的服務與個案的生活有關,
因此懂得法條,會運用,
就很重要,可以說是基本配備。

法律書寫方式,依次為條、項、款、目,
每一章節都有名稱,
這個名稱就如同目錄,
告訴你/妳這章講的重點,
通常法律開頭會告知立法目的,
保障、規範什麼,
最後則是罰責、施行日期等。

速讀該法律的方式,
就是看頭、看尾、看章節名稱,
之後再依需要,
細讀所需章節,
另外要特別注意施行日期,
因為有些法律是公布一段時間後才開始實施,
有些法律則是一公布就實施,
而施行日期是該法律是否已生效的依據,
還有,通常法律會有施行細則,
針對進一步的執行所訂下的規範,
所以,也要讀該法律的施行細則,才不會有所遺漏,
此外,法律一般每隔3~5年就會修改條文,
以因應社會狀況,
通常新法、修訂條文除特別規定外,
一般都是不溯及既往,
也就是說,在法規實施之前發生的,它不適用,
所以,每隔一段時間,記得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識,
以免因為法條適用錯誤,而損害案主權益。

法律有所謂的位階問題,
也就是遇到律令衝突時,
哪一個說的才算數,
要依哪一個為准,
需要謹記的規則是,
1.憲法>法律>命令
而且法規命令>行政規則
2.中央法規>地方法規
3.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普通法是針對一般情形的規範,
特別法是針對某一情形有額外的規範,
遇到這種狀況時,就要依特別法的規定,
例如:某犯罪行為的刑期是N(普通法)
但遇受害對象為兒童時則加重其刑期1/2(特別法)
意思是犯人的刑期會變成N+1/2N年。
下位的法規與上位的法規衝突時,
下位的法規自動無效,
因此實際使用時要注意法律位階問題。
此外,大法官的解釋令,有特別效力,約束所有機關,
所以,也需要注意,
再來就是,每個地方政府都會有自己的行政規則或命令,
而且,各地方政府間的規則或命令,彼此間不適用,
因此,也需要了解,
自己負責區域內的地方自治規則、地方行政命令等。

中央、地方政府機關的網站上,
通常有自己單位業務的法規條文,
因此可以上各行政單位的網站上去找所需資料,
或到「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
這個資料庫超好用,所有位階的法令,包括大法官解釋令,
在這裡全部都查得到,甚至連法案草案都有。
「全國法規資料庫」網址為:http://law.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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