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病人權利

我在大學時有過很不舒服的就醫經驗,
所以,在大學時期就選修「醫務社會工作」,
想要從社工這角度切入,去瞭解醫療體系,
也因此特別重視醫療知識、及醫療體系的報導。

今天在醫院時,
看到牆上掛著病人權利與義務的大看板,
我認真的逐字逐句研讀,
每一條文真的是深得人心,
可是,就我自己、親友、媒體報導的就醫經驗,
沒有做到宣言的醫療院所,還真不少,
光拿病人的尊嚴、隱私、公平對待、申訴這幾樣來看就好,
一.尊嚴
曾見過上了年紀的醫生,
或有名氣的醫生,
脾氣大的很,
若不順醫生的意就大小聲的漫罵,
好像在罵不懂事的孩子,
甚者,完全不把患者當人看,
患者就只是某樣器官,
或某樣待消滅的疾病,
患者沒有獲得身為一個人該有的尊重。

二.隱私
患者病歷沒有妥適保管,
或未徵得患者同意,
就擅自洩露患者病情,
再者,
二三個患者同時在診間候診,
或是正在看病時,
前一個患者又衝進診間,
繼續和醫生交談,
拜託,又不是交誼廳,
怎麼可以這樣呢??

三.平等對待
達官貴人,永遠有最棒的醫療團隊,
最棒的醫院來照護治療,
一般患者得按規矩等好久,
甚至從沒機會接受這樣的醫療服務,
我可以接受國家元首、五院政務要員,
本人享有此特權,
因為這些人是國家機器運作中重要的螺絲,
但是這些以外的人,
要享受這樣的待遇,
我就覺得是件不公平的事情,
若凡事有權、有錢就可以想怎樣就怎樣,
這算哪門子公平對待??
假若醫生這樣做,
那麼身為醫生,他/她違反醫生誓詞,
因為沒有將病人健康做為首要顧念。

四.申訴
受到委屈,自然就會想平反,
普通的人際關係都如此,
更何況是關乎人命的醫病關係,
申訴不見得代表指責,
申訴可以做為提昇醫療品質的工具,
更是最後的溝通管道,
若遇申訴,
醫病雙方只想證明是非對錯,
那麼人類保護自己的本能反應,
就會矇蔽理性,只管拚個你死我活,
錯失了增進彼此理解的機會。

因為工作關係,
我接觸過很多種疾病的病人,
我發現很多時候,
病人、家屬都說不清楚,
患什麼病、怎麼治療、治療會產生什麼結果、
治療要注意什麼、康復後要如何保健,
醫療院所則會說,
病人都不說清楚是什麼情況,
只會抱怨醫療無效,醫護人員態度不好,
其實,這都是溝通不良、教育不足的結果,
如果,患者、家屬多了解一點醫療基本知識,
如果,醫護人員多一點時間對患者做教育,
如果,雙方能多花些時間釐清彼此的疑問,
兩邊就可以減少這種對立、不信任,
也不用醫生緣、主人福,
祈求自己是那個有福的主人,
能遇到醫德、醫術兼備的良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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