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0日 星期三

健保-安心就醫方案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為更落實政府照顧弱勢民眾健保就醫權益,針對健保欠費被鎖卡之民眾,
如屬下列弱勢民眾,健保局將其健保就醫權益與健保欠費脫鈎處理。
自保險對象經認定符合為弱勢民眾之日起予以解卡,一年內不鎖健保IC卡,
屆期經審核仍符合為弱勢民眾,其健保IC卡仍不予鎖卡,
以確保弱勢民眾可安心就醫。

一、符合「近貧戶條件」家庭
(一)近貧戶條件,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者:
1、所得為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1倍至1.5倍。
2、每年全戶利息所得總額未逾1萬元。
3、不動產應符合社政機關公告之低收入戶標準。
(二)解卡方式
1、健保局運用財政部提供之最新所得及財產資料比對產生,主動解卡。
2、由村(里)長、村(里)幹事、社工、教育局(處)、學校、派出所警察同仁、
醫院診所主動發掘向健保局轄區業務組通報,由健保局協助解卡以利就醫。

二、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之扶助家庭
(一)特殊境遇家庭條件
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4條所訂全家每人每月所得未超過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2.5倍,並由各級社政單位通報健保局為特殊境遇的家庭。
1、65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
2、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
2
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3、家庭暴力受害。
4、未婚懷孕婦女,懷胎3個月以上至分娩2個月內。
5、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18歲以下
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
或照顧6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6、配偶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7、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3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
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二)解卡方式:
由內政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提供健保局名單,由健保局協助解卡。

三、18歲以下有就醫需求之兒童及少年
解卡方式:經由村(里)長、村(里)幹事、社工、教育局(處)、學校、
派出所警察同仁、醫院診所主動發掘,向健保局轄區業務組通報,
由健保局協助解卡,以利就醫。

四、如有任何需要服務的地方,請電洽0800-03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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