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8日 星期三

法學筆記-大法官談釋字第748號(民法婚姻規定違憲的原因)

#我的法學筆記
#憲法為最高位階法律,法律、命令抵觸憲法者,法律、命令無效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文效力等同憲法

2018/11結束的公投,從開始宣傳以來,備受反同團體攻擊並認為有爭議、是不正確的釋字第748號解釋。

現在請大家跳脫選舉時的激情,靜下來聽聽大法官對釋字第748號解釋文的說明,然後再想一想,這樣,或許就能明白,這一句"我沒有歧視同志,可是……",為什麼本質就是歧視、侵害他人法益的原因。

法律本來就是要保障少數人的權利,並藉由法律來抗衡/約束國家、多數人對少數人權利的侵害,如果多數人可以用盡手段變更法律,讓法律是站在多數人的那一方,而罔顧少數人的權利,我想這個國家、社會至少退回了原始時期,變成現代版的摩登原始社會。
我唯一慶幸的是,當初的法學家、立法者打下了良好的地基,公正、公平、公義三足鼎立,同時修改法律條文的難度隨著法條的位階越高,難度也跟著變大,讓我不用擔心喊著要推翻這部不正確憲法的人、團體,會利用宗教、金錢的力量故意既遂。

引用影片來源:影想文化藝術基金會
https://youtu.be/hS4S3obhG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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