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報導,讓我想起了做委託案社工時的事。
做過2份政府委託案的社工工作,前後兩個接委託案的機構,我一樣從未領到過縣府標案核定的33K全薪,實領,只比最低基本工資高那麼一咪咪,你問我,最低基本工資是多少,請你自己上網查吧!讓我說,說出來都是淚。
工作中遇到的個案,同樣地會問我:怎麼又換社工了?你會做多久?你會一直陪伴我嗎?不問的個案,把這些疑問放在心裡,一直觀察我,直到覺得我可以信任,才緩緩的打開心房,讓我獲得進入的許可。
按政府每月要求填具的服務報表、機構內部的報表、參加會議、在職訓練、服務紀錄繕打、家訪路途往返(不計入迷路的話),大家覺得,我有多少時間,可以用在個案身上,完全地陪伴個案?要多長的時間,才能取得個案信任,獲得進入心門的許可?要多久的時間,個案才有改變動機,願意採取行動,而我的服務紀錄才得以呈現成效?
受僱的第一個機構不繼續標隔年的案,整個中心的社工、行政人員全被資遣,這過程中,我唯一體會到被政府照顧的地方,是因為符合大量資遣勞工之故,被勞動部的就業中心就服員主動關心著,提供就業服務,卻也是從助人者轉身成為受助者的奇妙體驗,世事真是無常啊~
然後,我決定了,此後,小女不再做委託案社工,沒錢途、沒前途的雙無,我不想退休後,成了一個下流老人,最後,卻要靠自己專業基石的社會福利,好讓自己老後可以活下去,這會讓我感到十足的諷刺,我會悲憤得仰天泣笑的。
媒體報導出處:報導者
https://www.twreporter.org/a/social-worker-turn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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