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工作上常見一些很熱心卻搞不清楚狀況的民眾提報一些遊民或路邊行乞的老人/身障者個案,希望政府單位、社福團體能幫幫這些遊民、路邊行乞的老人或身障者。大家覺得這是種很糟糕、很悲慘的狀況,然而這些遊民、路邊行乞的老人或身障者是否也是同樣的感受,就有待商確了…
貧窮、遊民是社工心上的傷,因為怎麼努力、怎麼服務,都無法讓貧窮、遊民問題徹底解決,只能提供基本的人道服務,保障其生存權。遊民有其特殊性,曾有研究表示約有7~8成遊民是因精神問題走失而成為遊民,但奇怪的是,實務上卻極其罕見這些遊民的家屬心急的四處尋找走失的家人,也沒有向警察局報案登記失蹤人口。另外,實務上也有很高比例幫健康良好的遊民個案介紹工作,案主就是不肯去工作,他/她寧願向人乞討,也不要付出勞力去工作,因為乞討的收入比去工作的收入要高。我曾服務過的遊民個案,十件個案中有八件,案主會告訴我,遊民收容所管太多、不自由,所以不肯再入住,即便遊民收容所提供食、宿,補助健保費,協助連結醫療資源,案主還是寧願在外餐風露宿,也不要受到束縛;我也曾遇到背後有人操控出來乞討的遊民,我努力說服個案和我一起合作,讓案主能脫離這樣的控制,但,即便在我將一切配套措施及資源準備妥當的情形下,遊民卻不肯配合行動,寧願接受控制,身為社工的我實在無奈也沒輒了。
我一直很疑惑,怎麼有人寧願過這樣不穩定又不安全的生活,也不想安定下來,也一直很苦惱該怎麼服務,才能讓對方自立,可以發揮其生命價值與良能。直到後來,一位前輩對我說:個案有流浪的自由,社工不過是案主生命中的過客。頓時,我豁然開朗,原來,我一直把遊民個案的行李扛在自己身上,卻忘了,那是案主的行李,不是我的行李,如果這是案主的選擇,案主覺得這樣沒有問題,而這個選擇又不危害到案主的生命安全,也不會傷害到別人,社工及其他不相關的人就沒有置喙的餘地。
目前實務上關於遊民問題的處理有下列幾種方式:
1.通報社會局,社會局有專人負責處理遊民業務,請記下遊民基本資料,若無法取得基本資料,請提供遊民的特徵、出入地點,以便社會局後續處理。
2.通知各地方公辦民營的遊民收容所,或是直接提供收容所的聯絡電話、地址也可以,遊民收容所有提供食、宿、補助健保費,並協助連結醫療服務。
3.通報給當地專門服務遊民個案的社福團體。
下次在路上再遇到遊民或行乞的老人/身障者時,請先保持安全距離,因為我們不知道對方是否有傳染性疾病,或是精神疾患正處於發病期間,可能會失控出現暴力行為。
如果大家心裡那道坎過不去,覺得應該做些什麼時,請參考上述建議的方式去處理。
如果政府單位、社福團體處理的情形不如大家的意,請體諒社工的無奈,也不要過於苛責,社工基於專業倫理的保密原則及中華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無法向與業務無關的大家透露這件個案的任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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