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如何走向耗竭
這篇社工如何走向耗竭文章對現行的社工環境分析的真好,我也曾經歷3次以上的耗竭狀況,所以對這篇文章有共鳴。
不過,補充一點,除了醫療領域、安置機構以外,其他領域的社工是沒有法定服務比的保障,也就是,其他領域的社工服務案量是無法律規定上限的情況。
以自己為例,之前從事經濟扶助社工,服務量從96案起跳,一直到我三年前離職時,服務量隨著社會環境的改變,已被強迫提升到300案上下,災害事件(每年的風、水、火災、重大交通意外及其他意外事故)臨時產生的案量未計入300案內,今年轉任早期療育社工,服務量從100案起跳,小朋友入小學適應良好且無其他服務需求,才能依法結案,若仍有服務需求,我得持續提供服務,直到小朋友不再需要。
這就是社工實際服務量的樣貌,在愈來愈多的社工法定義務及法定責任規定下,社工該如何保證提供高品質的專業服務並每月如期提供規定的服務量?如何才能減少龐大行政作業耗損、排擠應屬於受服務對象的服務時間?又該如何,才能不讓工作時間排擠私人時間,並兼顧家庭生活?這些問題,從我大學畢業那年從事社工迄今18年,在這麼長的時間裡,仍是個無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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