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聞、我想,c'est la vie
2010年10月18日 星期一
社會新聞--社維法口交不算姦
社維法口交不算姦 法界:合理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10180264&pType1=JD&pType0=aSOC&pTypeSel=&pPNo=1
萬一不幸要走法院時,
法條千萬要引用正確,
不然,功虧一潰,
討不到公道,又會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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